三度性侵同居人幼女 他求「以撫養費換減刑」判決出爐

雲林一名廖姓男子和毛毛(化名)的母親有同居關係,毛毛平時雖由爺爺照料,未和母親同住,但仍偶爾會到母親的租屋處,未料廖姓同居人為滿足自己的性慾,自2017年起,三度對毛毛性侵得逞,直到被毛毛的生父發現後,怒報警處理。一審,法官依法判其應執行有期徒刑4年8月,檢察官不服再提上訴;台南高分院審理後,駁回其上訴,維持原判決。 《詳全文…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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